平谷:提“音量” 校“音准” 保“音质”——三项举措让街乡“哨声”更“响亮”
来源:平谷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12-27
市委印发《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后,平谷区认真贯彻落实,并积极探索以推动发展为主的吹哨路径,形成平谷特色。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平谷区纪委区监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提升“音量”、校正“音准”、确保“音质”三项举措,让街乡“哨声”更“响亮”。
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哨声”的“音量”。通过加强对平谷区《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哨声”的“音量”,让相关职能部门“听得见”“有回音”。一方面注重监督的及时性。在疏解整治促提升、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落实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现场检查各部门落实“吹哨”工作情况,对于不按时间到达现场处置问题的,及时提醒;另一方面注重监督的针对性。结合“吹哨”的具体内容,制定专门的监督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如滨河街道在进行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强制拆除工作中,“吹哨”的同时,把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向区纪委区监委备案,区纪委区监委制定了强制拆除工作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形式和重点,明确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相关部室、街道纪工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
明晰职责分工,校正“哨声”的“音准”。该吹哨时不吹哨,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不该吹哨乱吹哨,行政资源就会造成浪费。为此,平谷区采取三项措施力争杜绝“不吹哨”“乱吹哨”“吹错哨”的现象。一是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在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严明纪律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区纪委区监委对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梳理具体“吹哨”事项,掌握重大问题综合执法目录,其中重大综合执法事项37项,基层治理重难点清单197项,权责清单1750项,明确“街乡吹哨”涉及的部门,为精准监督奠定基础。三是把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作为区委巡察内容,对没有充分运用“街乡吹哨”机制的乡镇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
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哨声”的“音质”。对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出现的吹哨不报到、报到不干事、干事不尽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确保“吹哨”的质量和效果。在发现平谷镇西鹿角村引桥不通的问题后,平谷镇及时吹哨,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断桥事件及时制定修复方案,区纪委区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在“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中,区规划国土分局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对市级通报存在问题的三个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对11名责任人予以立案。(文/李大鹏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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