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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 对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近日,十二届海淀区委召开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经区委批准,该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区侨联、区信访办、区金融办、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监督局、区城管服务指挥中心、区红十字会、区档案局、区民防局、区国资委、北下关街道等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会上,宣布了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任职决定和巡察任务分工;宣布成立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组成人员。12家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如何配合好巡察工作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部署,为巡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韵竹要求,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政治要求,担负起深化政治巡察的政治责任;要突出体现对“两个坚决维护”、“六个围绕”和“一个加强”进行监督检查,巡察工作是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应付;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巡察组要根据被巡察单位的特点查找问题,重点发现基层干部贪污挪用、私分冒领、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抓好巡察中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梳理、研判、反馈、移交、督办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整改到位。对做表面文章、整改不到位,被巡察后“山河依旧”、“老调重弹”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有关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从严巡察、从严追责,绝不姑息。(文/黄创新  方银辉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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