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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围绕考试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持续推进招考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北京市“新中考”正式启动、“新高考”全面铺开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要求严、责任大、任务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北京教育考试院纪委积极探索纪检监察部门专项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机制,6月至9月围绕中考中招、高考高招等中心工作,重点对考试巡视、招生录取、信访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考试巡视专项监督。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巡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高考、中考、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项目巡视工作进行检查调研,重点了解考试巡视工作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个别访谈、参加会议、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巡视工作组织管理和人员履职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和实际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

  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机制。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工作监督,调整录取现场监督小组的组织架构,选派其他处室处级干部参与录取现场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二是成立招生录取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在中招、高招录取前进行廉政谈话,参与相关工作会议,录取过程中,通过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履职尽责、遵规守纪、信访处置及反映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

  加强咨询信访处置工作监督。中高考前夕及考试期间,重点对我院考试招生业务方面咨询信访的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检查相关处室是否进行认真查处核实,及时反馈调查情况,督促信访人员依法依规做好信访投诉的处置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意见、走访统计的方式,对新开通的 “一号通”投诉服务专线进行调研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畅通网络、电话等咨询渠道,倾听考生诉求,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考生、家长满意度。

  注重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处室反馈,检查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向党委会、院务会进行专题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方面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文/郭晔远  责编/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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