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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以严明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来源: 海淀区纪委   时间:2018-01-18

  2017年以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执行纪律,切实维护纪律,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监督检查不懈怠、责任追究不手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明党的纪律,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切实编织好制度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真正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刚性约束,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修订全区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扩展反腐败力量。制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办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同级监督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廉情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监督监察工作体系。

  严明党的纪律,做到监督检查不懈怠。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和短信提醒,严防“节日腐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66件,立案21件,严肃查处了区军休班学院路休养所赵某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案件,全部予以通报曝光。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治理”,立案120件,党政纪处分55人,约谈函询138人,组织处理224人,曝光16起案件38人次,严肃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明党的纪律,做到责任追究不手软。对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环境治理、文物保护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提出“六不准”、“三必须”纪律规定,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识大局、守纪律、作表率,积极参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狠抓环保督察任务落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治理突出问题,先后约谈102人、诫勉谈话11人、通报曝光24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00人,同比增长109%。(文/丛颖 责编/赵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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