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7-09-30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7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回头看”。6月15日,市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这次巡视“回头看”,是北京市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6月15日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搞好思想动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局党组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直指病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聚焦到市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上来;要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各项工作坚持用讲政治的标准衡量、检验,切实从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高度,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战略和全局高度,从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发展高度,提升思想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熙同志反复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把巡视整改当作“脱胎换骨”的重大机遇,当作加强党性修养和磨砺的重大契机,切实转变“把惯性思维当规矩、把不严不实当标准、把左邻右舍当参考”的思想偏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巡视整改期间,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隆重召开,对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蔡奇书记就巡视“回头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小东同志亲临我局就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副市长卢彦同志两次到我局专题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进行有力指导。对于这些最新要求,局党组都坚持在第一时间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徐熙同志以“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与解读”为题进行宣讲,向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发出“深入学习贯彻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争做‘五个带头’表率”的倡议书,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局属各级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层层搞好思想发动,在全局迅速掀起齐心协力、勠力同心抓好巡视整改的热潮。
二是扭住主体责任,以上率下贯穿落实。局党组作为巡视整改的责任主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带头研究措施、整改落实。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贯穿始终,及时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徐熙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局党组和全局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集中抓好分管单位、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按照巡视组要求和局党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把以上率下贯穿始终,局党组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履行‘一岗双责’”为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的党性检查;局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来,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解剖,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挖根源,真正触及思想灵魂。局属各级党组织结合“七个一”党建系列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剖析原因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每名党员干部坚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巡视整改,积极主动地献计献策献力,以实际行动落实局党组要求,为首都人力社保事业添砖加瓦。坚持把压实责任贯穿始终,局党组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构建共同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促进巡视整改深入扎实开展。全局53个基层党组织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单位本部门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级带下级、班长带队伍,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坚持把开门整改贯穿始终,局党组立足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利用与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之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以整改强党建、以整改促民生。徐熙同志亲自参加局办公室党支部与朝外街道社保所党支部开展的“密切联系听民意,携手共建保民生”结对共建活动;先后2次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共建活动,先后10余次走入社区、街道和偏远乡村,听取基层意见,慰问困难群众,用基层的声音和群众的期盼深化整改落实。
三是直击问题病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局党组坚持直面问题短板,深挖问题病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勇于在全市“树标杆、做表率”。从严从实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和“细化、量化、具体化、项目化”的要求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9个方面、31条专项整改内容,逐个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原则、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15个牵头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从严从实加强集智攻关。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召开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8次领导小组会议,并利用12个周六、周日或晚上时间集中把脉、集体会诊、攻坚克难,31条专项整改内容中的16项已经立行立改,119项具体整改措施已落实88项,并研究建立91项制度,重构权责统一的责任体系、重构追溯终身的追责机制、重构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以及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坚持做到“五个决不”:决不藏着掖着、决不推诿扯皮、决不强调客观、决不左顾右盼、决不隐瞒护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检查验收不合格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做到“四个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深层次矛盾相结合、把解决普遍性问题与解决规律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显性问题与解决隐形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相结合,确保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真正形成强大震慑。局党组注重把抓巡视整改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廉政风险点梳理,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努力营造“以德育廉、以严立廉、以纪清廉、以勤促廉”的浓厚氛围。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分级约谈、清理起底问题线索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增强纪律约束力。坚持把进一步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现阶段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杜绝个别干部“庸懒散”行为。对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年度考核评优“一票否决”。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活动聚餐饮酒、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等问题,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依据党规党纪,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给予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到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同时,以此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6次警示教育和2次违纪问题通报座谈会,充分发挥“以案治本”功能,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与3名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对2名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对2名干部进行函询,对10名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在全局形成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大震慑。
二、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标准落地见效
第一,着力解决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1.针对“社保基金监管仍有纰漏”的问题。
2014年巡视以来,局党组为了解决巡视组提出的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梳理了“风险防控清单”,对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控;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减少基金流转中间环节、降低风险;强化社保经办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增加了审核操作和监控功能;加强与局内外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了业务经办和基金监管水平。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研究和推进不够的问题。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市委巡视组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对基金监管工作的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安全。一是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保“生命线”的意识,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把它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固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划定红线,坚守防线,严守底线,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金监管的全过程。二是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数字证书管理办法》和《社保经办业务风险防控清单》等社保基金监督制度,提升科技防控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基金监管工作形成科学的完整体系,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三是强化“大数据”在基金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全力推进与工商、公积金、税务、公安户籍、疾控中心等多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比对数据发现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杜绝待遇多支冒领。四是充分发挥各级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机制的作用,对各业务环节全面梳理,不断夯实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全面开展“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发现和查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漏洞,防控基金运行风险。五是加快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进度,实现险种、数据的归并和融合,提高系统的性能,提升监督手段,为基金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2.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旗帜不鲜明”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深刻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一是坚持从领导班子改起。局党组通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统筹指导工作,继续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努力为全局干部做好表率。二是加大对重点单位整改的指导力度。指导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市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发现的“四风”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活动聚餐饮酒、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也相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针对“对下属单位违规使用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局党组认真查找了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意识,加大对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财政制度,打破“种好自家的田,管好自己一亩三分地”的传统思维,建立全局一盘棋的财务大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潜在问题坚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对全局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从预算编制、执行和考评三个方面着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是加大对重点经费的监督考核。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要求各单位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得挪用、转移、藏匿经费,每年报送决算时,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均需向局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机关纪委报送经单位法人签字的预算外资金相关情况专项说明,由单位法人就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监管责任,用制度筑牢拒腐防线和行为底线。局党组重申,各单位法人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财务领导和有经费审批权的领导负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是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强化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年底前全局各单位要编制完成财务内控手册并报局财务处备案。局财务处是全局财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主动向局财务处汇报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应切实加强各级财务部门对局财务工作的监督。五是健全考核机制,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化建设。坚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建立财务人员轮岗机制,定期组织实施交流;建立财务人员退出机制,对不适合财务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4.针对“管党治党不严,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局党组按照市委巡视组的指示要求,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夯实党建主体责任。通过深化理论学习和分析党建形势,党组一班人进一步强化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认识,认清了在管党治党方面的应尽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全面负责、主要领导担当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关单位尽职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干部专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打牢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思想基础。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深入开展“结对子”活动,创新开展“七个一”党建系列活动和“一个支部一个品牌”活动,使党员干部在参与活动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先进性。三是积极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试行)》,严格程序,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出台《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干部交流轮岗范围、形式和工作程序,努力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四是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制定修订11项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努力形成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闭环。从抓好制度落实入手,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各类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扎实抓好巡视“回头看”新发现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坚持首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的决策部署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理解把握不深不透”的问题。
局党组坚持从加强理论武装入手,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学习党组成员都结合实际谈体会,会后都严格落实学习记录制度。特别是我市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局党组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及中央、市委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坚持做到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通过研读原文、座谈交流、专家辅导、提交体会等形式,切实吃透精神实质,深化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宣传力度,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主要领导带头讲,班子成员分片讲,各单位领导在单位讲,党员干部互相讲。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学习交流,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2.针对“在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缺乏整体统筹和顶层设计”的问题。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动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徐熙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统计处。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总体方案设计,研究确定重大思路和举措,统筹协调处理整体性、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同时,在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业务口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领导担任,负责本业务领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统筹推进,构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主要建立四项制度,即:“4+N”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宣传中心4个综合部门,以及各业务领域牵头单位共同构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体系;年度工作统筹推进制度,将京津冀协同发展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局内重点任务目标督查事项,各相关单位根据分工抓好落实;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破解难题;工作调度和整合资源制度,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协同发展中的问题;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津冀人力社保部门和各区人力社保局沟通联系,积极搭建三地就业、社保、人才信息化平台,加强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集成三地资源。三是提升合作层次,推动合作协议落细落实。突出互认互联互通,紧紧扭住重大民生和人才工程,合力搞好政策衔接,集中力量抓好已签署13项合作协议落实,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底前,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推动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三地劳动者提供内容、程序等统一的招聘、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就业服务。二是在做好社保信息互联互通的同时,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以京津冀地区为突破口,7月底已提前完成我市所有提供住院服务的67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三是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在居住地投诉、工作地办理。四是围绕雄安新区、曹妃甸、新机场等重点地区,加强与津冀的对接合作。
3.针对“对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贯彻不到位。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未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配套措施”的问题。
局党组三次专题进行研究,着力从完善制度机制上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学习。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禁限目录制定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禁限目录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相关要求,避免因理解不到位导致执行偏差。二是严格执行禁限目录。建立禁限目录库,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禁限产业人才引进。三是抓紧研究制定我市高精尖产业目录的配套人才服务措施,探索建立人才引进的正面清单。“三城一区”人才引进办法和全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出台后,探索通过严格执行高精尖产业目录的正面清单,结合“禁限”目录的负面清单,明确我市人才引进工作阈值。
4.针对“对‘三城一区’人力资源统筹谋划不够,高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首都科创中心的定位还不相称”的问题。
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深入分析研究,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为“三城一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抓紧制定“三城一区”人才引进办法。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的原则,研究建立符合“三城一区”特点、宽口径、国际化的人才引进办法,通过先行先试专家评价、创新成果评价、市场化评价、人才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等多元评价方式,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二是精准对接“三城一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为支持“三城一区”高精尖产业和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对20-30名战略科学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了直接联系机制,畅通了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供了“一对一”全程代办服务。三是加强对“三城一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建立了由局8个人才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部门组成的“8+3”大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人才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盘清入驻企业高层次人才科研进展、平台环境、团队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协调各方资源,集成政策优势,助推“三城一区”高端人才快速“孵化”。四是完善多层次、分渠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在“塔尖”人才培养上,鼓励“三城一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北京学者、青年北京学者、国家级和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从导师配备、经费资助、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多个层面,对入选人才进行多维培养,重点遴选和储备一批创新性、国际化青年拔尖人才。在“塔基”人才培养上,通过全程跟踪帮扶,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帮助成长型的高新科技企业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不断扩大设站规模,提高培养质量。
5.针对“局党组工作站位还未完全跳出‘一亩三分地’的传统思维模式,有的政策沿用27年未做调整”的问题。
局党组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需要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加强和改进人才引进工作。一是提高工作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打破“一亩三分地”的传统思维模式,自觉站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谋划和组织推动人才引进工作,使这项工作始终在大局下行动。二是完善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从指标管理、引进条件、办理流程、决策程序、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建立多元化引进毕业生评价机制。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区、各行业发展定位,研究制定分区域分行业的引进评价制度,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进一步增强引进毕业生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6.针对“对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未及时完善”的问题。
局党组高度重视,从三个方面抓了整改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重点对退休人员休养承载能力和存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21世纪的眼光推动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二是以完善休养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贯彻中央及我市“放管服”改革部署,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三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抓紧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保所管理和政府购买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7.针对“人才引进工作服务‘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意识不强,现行引进人才政策老旧,引进工作审核控制程序不严谨、随意性大”的问题。
局党组认真反思不足,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服从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大局需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以禁限目录和高精尖产业目录为操作指南。及时跟进全市禁限目录的调整,实现人才引进负面清单“不越雷池”;研究制定本市高精尖产业目录的配套人才服务措施,做到人才引进正面清单“按图索骥”。二是按计划搭建完成“4+1+N”人才政策新框架。11月份,报请市政府出台“三城一区”4个先行先试办法;2017年底前,精准对接“四个中心”建设各类人才需求,制定出台1个全市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后续出台多项配套政策措施或操作细则。同时,严格执行人才引进政策,对于确需突破标准条件引进的人才一律书面请示市委、市政府。三是建立签署人才引进责任书和调京结果公示两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工作规程,明确两项新制度:每年由我局与主管部门签署《人才引进工作责任书》,并指导主管部门与聘用单位之间、聘用单位与申请人之间落实责任制,明确全流程各方主体责任边界,实现压力层层传递;调京结果由主管部门组织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 全面强化党的领导,高标准抓好党建工作
1.针对“研究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滞后”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依规管党治党观念。局党组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其它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牢固树立依规管党治党的观念,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局党组履行职责之中,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把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衡量检验管党治党成效的重要尺度。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党组一班人践行“四个意识”、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方面,作为政治素质高不高、号令意识强不强的实际检验。对中央制定的有关法规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制定落实的措施办法;对中央和市委的指示要求,坚持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行动迟缓、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结合党组工作实践,认真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标准要求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努力提升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质量,提高局党组领导首都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着力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领导班子带头重视党建,抓好党建;定期分析机关党建形势、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党建重要问题,推动党建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机关党委和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分管单位、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向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局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职“三级述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局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评议制度体系。二是着力补齐党建工作短板。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头抓、机关党委统筹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指导相关单位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由局党组书记专门约谈党建工作存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人人进行反思,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全面完善基层党委建设各项制度,从严从细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三是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建立局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点“双联系”制度,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制度化,激发党建工作活力。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委(纪委)职能,充实机关党委(纪委)力量,完成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党支部等单位组织机构升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党的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实施办法,为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打牢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3.针对“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
局党组研究确立“分类回归、枢纽链接、托底保障、全员覆盖”的基本原则,加强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指导,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抓好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建设,坚持每年组织1至2次支部书记培训和新任职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2次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督促流动人才党员党总支做好流动人才党员党建工作督导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水平。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流动人才党总支委员的增补工作,指导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建设。二是分类回归,枢纽链接。按照有利于从严管理党员、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研究制定《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加强改进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流动人才党员由单位和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档案我来管、党员属地(单位)管”的互动格局,确保流动人才党员回归组织、发挥作用。三是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局党组指导市人才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流动人才党员党费收缴方案》和《承诺书》,确保流动人才党员的党费如实交纳。指导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制作《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支部活动记录本》,现已全部配发到每名流动人才党员党支部书记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登记。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1.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局党组强化思想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轮岗交流、严格选拔任用,对违规事项加强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着力推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引导大家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扎实抓好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站位、增强政治素养,提升党性修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先进性。特别是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不高的问题,由局党组书记专门与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党委书记约谈,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由局党组副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长与市人才开发中心原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免职调离处理。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汲取教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党性、砥砺品格、提升境界。二是严格干部队伍管理,着力加强思想警示。坚持集中学习培训与经常性的思想交流相结合、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夯实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思想基础。深入抓好警示教育,采取组织案例剖析、通报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法纪观念,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有问题苗头的党员领导干部,局党组安排专人与其警示谈话,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谈心交流“全覆盖”。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的制度机制,制定修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11项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着力构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抓好管理制度落实,坚持从点滴抓起、从日常严起,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加强经常性检查,加大管理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坚持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各类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大惩治处理力度,给予2013年以来局属单位发生的两起醉驾违法问题当事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问题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违规因私出国的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个别党员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并将相关人员违纪情况通报到全局每名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以案治本功能。严格依据党规党纪,对个人注册开办公司、公款送礼以及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等诸多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与3名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对2名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对2名干部进行函询,对10名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在全局形成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大震慑。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局党组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紧密结合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强统筹安排,绝不以信任代替监督。全面梳理全局处级领导干部队伍情况,研究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干部交流轮岗范围、形式和工作程序;着眼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负责人、财、物管理,特别是具有较大审批权和裁量权岗位的干部,结合干部履职情况,加大组织轮岗交流力度。
2.针对“对违规事项失察失管”的问题。
局党组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深入扎实进行整改。一是对违规预存结存会议费、培训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处室、单位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将涉及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纪国法和财务制度规定有关内容,结合对违规使用会议费、培训费问题的深入分析,使大家认清违规使用经费问题的性质和危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规使用经费,确保不发生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费、培训费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会议费、培训费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新增《会议(培训)费支出承诺书》作为会议费、培训费申报文件,通过签字背书强化活动承办单位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依规开支、专款专用。局属各事业单位也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四是督导财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各单位经费使用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加大对预算资金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抓好责任追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针对“违规操作选用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
局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试行)》,严格程序、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努力形成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一是坚决执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临近退休、调动、离职前不突击提拔干部的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提拔使用干部的,坚持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二是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的程序流程,特别是在考察预告、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等重点环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降低、严格程序不变通,严明纪律不放松。三是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在选拔任用过程中遇到任何影响任用的情形或线索,立即中止相关程序,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绝不带病提拔干部。四是严格执行公开遴选制度规定,不直接从各区调入公务员,确需通过公开遴选补充人员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不力,监督执纪问责有缺失”的问题。
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立行立改,在监督执纪中时刻把握主动权,积极履职,勇于担当,全力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一是加强主动作为。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高对纪律审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集体研究,坚持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有问题线索必查,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实行一案一通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密切关注驻在局政治生态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状况,通过列席驻在局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了解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节日节点,对“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全程监督”、主动作为“创新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评先考核中严把“政治关”。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坚持对新入职、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挂职干部开展行前警示谈话;监督清理领导干部学会协会兼职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引导,督促规范局属单位干部讲课取酬问题;督促驻在局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京津冀一体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局党组加大对问题干部警示约谈、诫勉谈话和风险防控力度。督促有关部门针对非京籍毕业生及人才引进工作的风险隐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未雨绸缪。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提高对“边边角角”单位的关注度,全视角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三是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按照“打铁先做铁打的人”的要求,通过以案代训、外派锻炼、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掌控廉政风险、防范“四风”问题的能力水平。加大对全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指导力度,组织大家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四是加强监督执纪。重申各单位收到廉政举报信或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的要求,提升驻在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线索报告意识,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报送渠道。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对局属单位发生的违反财经纪律、党员干部违纪等问题及时掌握和处置。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等手段,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纠正。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将监督检查纳入到“月督月查月反馈”机制之中。凡是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评优“一票否决”。
(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严防发生“四风”问题
1.针对“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指导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专门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梳理、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立行立改解决存在问题。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对巡视工作中反映出的违规项目以及自查清理中发现的无政策依据项目,一律叫停,从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发放。二是督导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领取的2014年至2016年津贴补贴、劳务费等相关费用全部退还,共计7.87万元。三是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自2017年7月起不再对下属部门设置创收指标,取消创收提成奖励。四是研究制定《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行政管理人员院内、外讲课、评审、咨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薪酬方案》和《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对外培训、技能鉴定监考费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加大财务经费的管理力度,督导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业务、行政归口管理,确保行政及相关业务的财务管理不交叉、不混同;加强财务核算,严格区分财政资金和自有经费,严格划分支出项目,不混记、不串户。六是进一步规范劳务费发放,取消工作日范围内的劳务费取酬;加强对各项费用支出及报销的审核把关,对报销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报销,严禁不合格、不规范财务票据入账,确保会计档案真实完整地体现其经济内容。
2.针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务活动聚餐饮酒”的问题。
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问题严肃处理。一是迅速查明情况、追究责任。局党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对其他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将问题通报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二是加强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的教育整顿。局党组责令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层层剖析原因教训,从领导班子成员到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身体力行、勇于担当、抓好整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局党组的有关要求,重温上级关于开展公务活动的行为规范,组织所属人员搞好对照检查,作出遵规守纪的庄严承诺;督导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近期开展的考试评审资格审核等公务活动,逐一提出严格执行纪律方面的要求,从严明确公务活动的管理范围,严格界定经费使用管理的流程环节,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管理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公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公务活动的管理范围和经费使用管理的流程环节,明确公务活动中请销假、用餐、个人行为等方面的纪律要求,确保组织公务活动有规可循、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3.针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单位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月饼”的问题。
局党组深入分析原因教训,加强管理监督,扎实推进整改。一是督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涉事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反思2013年为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问题的教训,并将思想认识纳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之中,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收受购物卡的干部,于2016年11月底前以现金形式足额退还,共计7.16万元。同时,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管理监督,深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驻点巡查,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严从实加强问题治理。二是对于市人才开发中心所属企业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月饼的问题,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深入调查核实情况,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2013年收受公司购物卡的干部,责令以现金形式如数退回,共计2.44万元,目前已清退完毕。在此基础上,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人人写出深刻检查。对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严格抓好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逐个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时任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公司原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解除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同时 ,及时将问题通报到全局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搞好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及时组织完成党支部换届,实现党组织在企业的全覆盖,发挥企业工会、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和企业延伸;要求企业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严格执行ISO9001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4.针对“局机关处室及所属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讲课、评审取酬乱象”的问题。
局党组进行深入分析,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专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局属单位干部参加局内外讲课、评审、咨询等工作的通知》,对干部讲课、评审取酬的问题作出严格规范:一是对局属各单位及所联系的学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以及各类评审咨询等,邀请本局干部的,一律不予支付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报酬。二是全局在编在职干部接到局外其他单位邀请从事讲课、评审、咨询等工作,应按照“确实业务工作需要”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三是实行讲课取酬情况统一备案制度,严格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对于漏报瞒报的,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5.针对“所属单位落实企业脱钩要求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问题。
局党组坚决落实企业脱钩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梳理脱钩工作流程,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做好脱钩工作。目前,局宣传中心原所属企业北京东方智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4家企业,均已完成脱钩;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人才开发中心,正在深入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改制为企业。因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属于疗养机构,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0号)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局退休职工活动站与碧海山庄脱钩工作拟于疗养机构改革时一并解决,局党组将积极做好脱钩准备和跟进工作。
(五)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密防范廉政和安全风险
1.针对“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虚列并隐瞒财政资金、违规报销出国经费”的问题。
局党组责成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依据财政资金和出国经费管理规定要求,立即抓好问题整改。对于2011年11月以购买北校区名义虚列财政资金问题,学院已在巡视期间依规将这笔资金从往来科目转入本单位事业基金核算,待2017年10月申报2018年度部门预算时,按照市审计局《审计决定书》要求,将其全额纳入当年收入预算之中。同时,深刻吸取教训,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并对往来款项和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清理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对于“违规报销出国经费”的问题,从四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7月上旬,学院党委专门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外交部联合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因公临时出国的政策要求。二是将教师出国培训与出访统一列入外事出访计划,规范资金渠道,严格按照财政局批复的因公出国经费额度进行任务申报。三是进一步规范出国与经费管理,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出访行程均要求办理机构在出国费用清单中列出详细的支出明细,并开具正规发票,不能出具正规发票的机构坚决不予合作。四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出国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经费的监督管理,一律杜绝从下属单位报销核销经费。同时,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出国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统一收缴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使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得到新的加强。
2.针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违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主动协调市财政局有关部门,依据《北京市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于2017年4月12日将留存的非税收入利息333,539.94元全额上缴。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定期上缴非税收入利息,避免漏缴、错缴。三是严格落实市财政局相关规定,认真梳理非税收入业务流程防范风险,制定内控手册,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账户管理,完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每项资金的进出合规合法。四是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部分债权长期未做跟进处理”的问题。
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时进行研究,协商确定了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中“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的规定,我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将该笔应收款做核销处理。
4.针对“市人力社保局本级于2013年6月及2014年4月突击支付项目资金,规避市财政有关规定”的问题。
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认真抓了此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局党组进一步反思教训,认真查找了财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类似问题发生。一是改进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的措施办法,依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照业务工作安排、项目进程以及相关合同约定,仅编制当年资金需求,剩余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避免突击支付项目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化资金使用管理力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完善信息化预算资金使用流程、职权事项廉政风险体系等相关制度,加强安全防范。
三、深化整改成效,以党建引领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
局党组决心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两贯彻一落实”,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及第二巡视组的指示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会、二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强化首都意识,牢牢把握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对接全球科创中心和“三城一区”建设、建设城市副中心、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增强人力社保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好地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建强领导班子,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坚持以这次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为镜子,努力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进一步探索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确保“结对共建”“一支部·一品牌”以及“七个一”系列党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凝聚力和感染力。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转变作风,围绕人力社保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勇于破解发展难题,扎实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创新发展。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勇于破解改革难题。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对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为在新的起点上开创首都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首都人力社保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市场监督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推动事业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局党组要坚持“五个带头”,主动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落实“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通过持之以恒地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深化七类群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加快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着眼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有效地开发配置人力资源、精准对接人才需求发挥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综合效能,为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集聚优秀人才资源。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局党组坚持制度治党,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经费使用、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问题的制度机制,严格经费指标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全程追责、终身追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消除自由裁量空间。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夯实基础工作,建立起解决问题、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结合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网,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五是加强监督执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等手段,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对已经整改过的问题、验收过的单位,强化“回头看”,重点查看整改工作是否留有余地、是否前功尽弃、是否死灰复燃。对那些想把问题捂住、对待整改态度不坚决、无所谓的单位和个人,要利用“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果断处理,真正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防控、重点防控、依法防控的“三大防控”体系建设,突出监督重点,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完善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度,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纵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316185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邮编:100050;电子信箱:xsz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