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出台巡察五年全覆盖计划
来源:房山区纪委 时间:2017-09-14
近日,房山区委出台《房山区委2017-2021年巡察全覆盖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全面总结了房山区委2016年巡察工作和2017年首轮巡察工作经验,对今后五年巡察全覆盖进行了全方位规划,提出要建立一个“人才库”,实现“四个一”工作目标,建立巡察“五项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当好“三员”。
一个“人才库”。《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构建和完善巡察人才库,打造一支巡察铁军。巡察员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从区纪检监察工作队、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区后备干部库和审计、财政、检法等单位中抽选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执纪严明、业务过硬的作为巡察备选人才。所有入库人员均需通过巡察办组织的廉政教育法规测试,巡察办定期组织业务素质考核。
“四个一”目标。一是实现巡察一遍的目标。在五年内,对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区属国有企业和公司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现巡察全覆盖。二是发现一批突出问题。巡察精准聚焦,什么问题群众意见大,就巡察解决什么问题,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特别是要对拆迁、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三是总结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提炼、抽丝剥茧,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督促责任主体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着力打造一支巡察铁军。建立和完善巡察员的选用、教育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保证队伍的稳定和业务素养。
五项工作机制。一是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综合研究、优先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该立案审查的就立案审查,该处理的就处理,该曝光的就曝光。二是选人用人专项督查机制。协调组织部门专项督查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吏治腐败问题。三是财政、审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四是与公检法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五是信访应急处理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信访问题方面的沟通,精准发现问题,定点突破。
成果运用“三员”。《计划》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争当“示范员”,被巡察单位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签字接受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区纪委要当好“监督员”,将巡察成果纳入《房山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和廉政谈话、纪律处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区委组织部要当好“管理员”,将巡察结果作为考核、考察、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和诫勉谈话、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计划》还明确了巡察机构建设、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工作方式、巡察工作时间安排、巡察工作程序、巡察工作纪律等方面事项。(文/张承科 责任编辑/赵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