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大剧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7-08-23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国家大剧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4月21日,市委巡视组向国家大剧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工作
院党委始终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力推动、狠抓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院党委始终把思想发动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以认识的清醒到位确保整改的主动自觉。结合巡视工作反馈会第一时间召开了党委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在院内传达。随即又召开党委扩大会及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及时统一人员思想,为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国家大剧院由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平同志牵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按照巡视组提出的“与反馈意见一一对应,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及“要措施得力,体现立行立改”的要求和党委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分别制定了整改落实计划和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措施,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列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事项、整改安排、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形成整改合力。院党委坚持以上率下,统筹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院党委书记陈平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中,亲自带队研究整改思路、制订整改方案,整改过程中,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把握关键环节,及时推动落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各位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领分管部门扎实推进整改,既注重面上调查研究,又坚持沉到点上解决问题。各支部、各部门按照整改工作计划逐一对照,同步展开,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全院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部门具体推动、配合部门协同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是贯彻从严要求,严格执纪监督。院党委始终坚持从严整改、立行立改,院纪委在整改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剖析有关违纪案例,依纪依规开展问责。对个别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立行立改,逐一解决;对普遍性问题,督促各部门立行立改的同时,本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久长效”的思路分类研究,督导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线索,院纪委通过谈话、函询、调阅财务凭证等方式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
二、立行立改务求实效,以扎实的工作和强力的举措抓好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进行了整改,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新制定并修订了相关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进一步发挥院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针对院党委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抓大事、把方向”政治定位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院党委深刻反思,认识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健全制度机制。院党委把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到“三强化一突出”(即强化计划统筹、强化分类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突出效果实效),并以此为抓手,把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一是关于未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性文件的整改工作,院党委立行立改,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个责任”工作,并在全院发布实施《国家大剧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办法》和《国家大剧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二是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力的问题,院党委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事内容和范围,修订《国家大剧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对涉及重大资金使用的议题全部纳入党委会议程。院党委召开多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工作人员因私出国规定等5项制度性文件,就舞美基地开办费等重大资金使用有关事宜进行集体研讨,对有关人事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三是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院党委把政治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坚持第一时间安排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吃透中央和市委各项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先后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市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等十余份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解决好 “三观”问题。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形成刚性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密切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今年5月剧院承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文艺晚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充分体现了院党委和全院党员干部能够坚决执行并落实好中央、市委的决策意图和战略部署,经过文艺晚会政治和艺术的双重考验,锤炼和提升了全院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国家意识,全院党组织的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优良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扬。
2.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力,既有院党委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也有各支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因素。专项巡视期间,院党委立行立改,全面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委成员以工作分工为基础,全面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
一是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即知即改。2017年1月,全院党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并将严格执行党支部每两年进行换届选举要求。为帮助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院党委专门组织全院支部书记、支委培训,党委书记陈平同志围绕党支部的地位、作用和基本任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支部书记应具备的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提高了支部书记队伍能力。同时,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夯实全院党建工作基础。
二是针对党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基础上,对建院以来转出的全部组织关系进行了排查。从今年4月份起,已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将转接组织关系实现网上转接和全程电子化跟踪,从制度和操作上杜绝了转出无回执的现象。下一步,院党委将继续对未明确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的党员进行跟踪处理,并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口袋党员”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三是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院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开展,进行了规范检查和认真整改。院党委组织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规范支部工作记录、按月收取党费等工作入手,督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全面提高支部工作水平。2017年,院党委已经将支部书记述职考评、支部工作记录本定期抽查等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围。同时,对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细化规范,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3.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全面落实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院党委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发布《国家大剧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办法》,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关于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院党委立行立改,贯彻落实好“四种形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流程,填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空白。自2017年起,院党委已经与各部门单独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院党委将定期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门汇报。进一步明确院领导分工,将原由纪委书记分管的2个业务部门调整由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加强对纪委工作的支持。下一步将根据院领导班子调整补充情况,将纪委书记工作职责调整到位。目前,我院正在向市编办申请设立纪检监察室,在得到批复之前,已对科组进行了调整,将纪检宣传组调整为纪检监察组,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充实了专职纪检人员队伍,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二是关于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院纪委坚持每月部署工作重点,每周研究工作进展,推进难点问题解决;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梳理重点领域、易存在权力寻租环节,加强监管。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特别是针对个别干部围绕核心业务注册公司谋取私利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加大惩治力度,同时跟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今年4月初按照要求在全院开展了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开展启动和部署大会,紧扣工作重点全面自查自纠存在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抓好剧院作风建设。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对兼职和返聘工作的管理
院党委制定实施《国家大剧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暂行规定》,从制度上解决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对现存的违规兼职情况,2017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清理规范工作。
1.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1)对于干部的社会兼职,院党委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全院现职和退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兼职,一律要求限时清退;对于因工作需要继续兼职的,按照相关要求从严审批、从严掌握。目前,已经对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经院党委会审议后批准兼职申请;因公确需兼职的局级领导,已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对现职中层干部在大剧院下属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在不影响国家大剧院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制定逐步清理退出兼职岗位工作计划表,具备即知即改条件的兼职,立即整改;剧院各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正在进行董事、法人、监事等职务的变更备案手续;因演出经营需要且暂无新的合适人选的,经院党委审批待条件成熟立即进行变更。
(3)对于退休干部企业兼职、违规取酬问题。院党委责成院纪委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开展专项调查工作,通过了解事实情况、调取相关材料,形成调查报告。经查,该同志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但获取固定薪酬行为违反相关规定。鉴于该同志认识问题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并终止与兼职企业劳务关系,且愿意上缴其兼职期间违纪所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及京组通〔2017〕20号文相关内容,经院党委会审议,由院纪委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 关于“退而不休”、返聘取酬问题。
根据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干部聘任的相关规定,院党委同意一名退休局级领导干部的申请,不再返聘。另一名退休处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请其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有关工作,在此期间停发返聘费和各类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施工现场补助及因工作需要实际发生的餐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相关工作完结后,不再返聘。
(三)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管理
1.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针对个别处级干部未经批准私自出境问题,对全体干部进行再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局级以上干部和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等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应备尽备” 要求。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大剧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上堵塞了管理漏洞。
2.关于领导职务名称设置不规范问题。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规范领导职务名称设置,不再设置“常务副部长”领导职务名称。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原有的一名正处级常务副部长转任其他职务。规范现有科级岗位等级设置,不再设置“部长助理”职务名称。
(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解决“靠山吃山”问题
1.逐一进行调查核实。针对剧院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核实,院纪委于2017年5月向相关人员发送函询通知书,全面核查有关问题,针对个人及亲属经营公司和任职情况,联合财务部调查涉及公司与大剧院的经济往来情况,调阅财务凭证,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2.严肃执纪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涉及的处级干部问题由驻市文化局纪检监察组做出处理意见,涉及的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待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意见,另对其余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限期辞去企业职务。
3.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解决“靠山吃山”问题。院纪委已在全院范围内对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调查,将对违反规定情况属实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剧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责成院办公室、财务部进一步梳理工作程序,优化合同审核流程,由院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联合审核合作公司经营人员、经营范围、资质、生产运营情况等基本信息,堵塞漏洞,彻底解决好剧院“靠山吃山”问题。
(五)加强个人事项报告管理
针对巡视反馈存在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申报的问题,院党委加强政策的教育宣传,召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会议,再次学习传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调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加强对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和核查,对今后出现的不如实报告的情况将加强惩戒,确保如实报告。
(六)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进处理
市委巡视组向大剧院移交的问题线索,院纪委立即组成调查小组对全部问题线索开展了调查核实,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调查,调阅了财务报销凭证,查阅了考勤记录,核实设备采购、询价比价、出国(境)批件等有关材料,问题线索全部形成了调查报告,处理结果经院纪委研究并向派驻纪检组进行了充分沟通,对问题线索均做“了结”处理。对在工作中发现需要改进提高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
三、强化责任持续用力,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步,院党委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紧抓细抓实。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抓好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导各级班子、党员干部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着力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注重加大考核权重,对责任履行不好、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用严格的问责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发展中问题的解决。国家大剧院即将迎来建院十周年,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巡视组为我们点出的许多在发展关键时期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首要的还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跟不上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新要求,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发展中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关于子公司人员兼职等问题,我们已经拿出了整改计划,但考虑到剧院正常运营管理的需要,还需要时间来进行人员储备和培养,我们已经就这些问题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是继续抓好后续各项整改工作的扎实落实。根除一劳永逸的思想,确立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坚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查找漏洞,防止复发和反弹。对于正在强力推进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既定的工作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对号销账。将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纳入院纪委监督范围,持续加强对专项整改任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问责,督促工作落实,对整改不彻底、质量不高的部门和人员加强执纪问责,确保专项巡视整改后续各项工作的扎实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550973/0977;通讯地址: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国家大剧院;邮编:100031;电子邮箱:jiwei@chncp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