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立足“抓早抓小” 规范诫勉谈话工作
来源:密云县纪委 时间:2015-06-08
日前,密云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轻微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办法》就四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适用范围。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不需作出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强调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以诫勉谈话方式替代。
二是明确谈话情形。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归纳列举了“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应当进行诫勉谈话的九种情况,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对诫勉谈话的实施主体、谈话程序和整改事项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职责。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对诫勉谈话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员干部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
出台此项《办法》,是密云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转”要求,将拒腐防变关口前移的又一重要举措,以此带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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