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窦店:规范基层社区纪检委员任职标准
来源:房山区纪委 时间:2015-05-06
为推进基层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发挥基层纪检委员职能作用,近日,房山区窦店镇纪委在开展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委员任职标准,强化四项原则要求,聚焦四方面工作内容,从源头上严把关口。
社区纪委委员任职必须符合四项要求:一是不得兼任其他工作;二是不得是社区“两委”干部的亲属;三是要熟悉社区基本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四是要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通过进一步规范任职条件,有利于提高基层社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纪检委员的四方面工作内容:一是要协助社区书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要监督社区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五条意见、区委决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在工作中围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社区两委干部的监督。四是要配合镇纪委了解发生在本社区的各类信访问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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