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工作分工进行进一步规范。
海淀区委将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的方式,要求全区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进行进一步规范调整,回归主责主业,切实把工作力量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上。调整情况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进行“双备案”。
此次调整,海淀区根据多次摸底调研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各委办局、街、镇等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把牵扯精力大、与职能无关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纪外信访等不得分管的工作项目逐一列出,让基层单位看得明白,调得到位。
区委要求全区各单位在3月底之前反馈规范调整情况,由区纪委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并将其列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要考核指标,建立了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