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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把好定性关口 握紧量纪尺子

  2014年,朝阳区纪委在重视案件查办的同时,严格定性量纪,从打牢基础抓起,抓细、抓准、抓稳,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共立案79件,同比增长102.6%;结案75件,同比增长127%;处分73人,同比增长128.1%。

  以“细”打牢案审基础

  一是发挥统筹规范作用。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区县纪委监察局实行统一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单位查办的案件实行统一审理,统一规范处理程序,确保审理工作的全覆盖,强化解决处理不当、把关不严问题。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为尽快、妥善解决重处分案件、疑难案件、有分歧案件、定性把握不准的案件,注重完善“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机制。对上,对接市纪委案件审理部门;对外,对接区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对内,对接委局相关处室,畅通解决棘手案件的有效渠道。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机制。针对有的基层单位在履行违纪案件处分程序时久拖不结,影响结案效率等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电话、书面、上门督办等方式,督促基层纪委按规定时间尽快履行相关程序,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以“准”提高审理水平

  针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专业知识不熟悉、办案能力有待提高、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强化统筹,将案件审理实务培训贯穿违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争让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同时熟悉和掌握违纪案件处理程序和相关公文的规范撰写,着力提高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一是全程参与,以干促学。要求发案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证据材料审查、违纪事实认定、定性量纪讨论等诸多审理环节,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案件审理与学习提高融于一体,提升办案效率。二是统一范本,强化履职。将审理工作流程、公文样式电子模版等进行汇编,为基层纪检干部进行独立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做到基层每名纪检干部都能按章办事,依法审理。三是学习培训,提升素质。配齐配全相关法律书籍,鼓励基层纪检干部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条例。加强审理业务培训,有的放矢开展违纪违法案例审理调研,以学促干。

  以“稳”清理积案

  区纪委审理室与案管室相互配合通过三项举措保证清理积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主动梳理已立案,但尚未审结的违纪案件,并形成积案台账,同时对于违纪人下落不明、违纪事实复杂等情况的案件,向市纪委相关部室寻求帮助,探讨解决方法,确保违纪案件正确处理。二是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就涉嫌犯罪案件积极进行充分论证,明确存在问题,完善证据,补充审理要件。三是通过下达督办单等方式督促基层单位加快履行相应程序,对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的,约谈基层党委领导和纪委书记,保证审理进程。至2014年底,共清理积案20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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