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用制度刹住“大操大办”之风
来源:怀柔区纪委 时间:2014-11-06
镇乡一名处级干部取消独子的婚宴,区直单位一名普通机关干部取消了预定30桌的婚宴,基层一名农村干部取消了孙子的满月酒……“十严禁”出台后,这样的事例在怀柔区屡见不鲜。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刹住了,干部群众普遍反映,份子少了,经济上轻松了不少,酒席少了,身体上也轻松了不少。
怀柔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奢靡之风重拳出击,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下发了《怀柔区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十严禁”,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规定》管理对象不再仅限于处级干部,而扩大到各单位普通干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宴请不再机械地限定桌数,而是只能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同时通过畅通举报渠道、明察暗访、通报问责等手段,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规定》出台以来,全区各基层单位纷纷结合部门和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怀柔镇利用手机政务平台制作专题手机报面向镇村干部进行发送,将“十严禁”制成“随身帖”;区园林绿化局对即将举行婚丧事宜的干部职工,事前除进行报告,签订不超范围宴请、不借机敛财承诺外,还由纪委书记专门进行谈心谈话,督促纪律落实;区住建委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汤河口镇统一与全镇每一位党员和镇村干部集体签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现象发生。
怀柔区通过落实婚丧喜庆事宜“十严禁”, 立足教育、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在全区营造了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