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落实“两个责任” 善用“例证法”
来源:海淀区纪委 时间:2014-07-10
海淀区委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探索在全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评估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区域发生的典型案例,用“例证法”剖析相关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书记亲自挂帅,定期述廉评廉。为了将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实处,解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缺乏有力抓手的问题,区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定期述廉评廉的工作机制。区委书记隋振江亲自挂帅,定期安排有关区领导听取区纪委关于区域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进展情况汇报,结合区域内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分析,解决反映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和涉及经济、工程等领域的关键部门共同参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分析原因。为了给区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估分析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依据,区纪委积极履行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前期的调研分析工作。区纪委以近期发生的区市政市容委原主任周某在工程招投标中受贿三百余万元、西北旺镇村干部挪用资金一个多亿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为切入点,会同案发主体部门、相关部门组成了多个调查小组,对园林绿化、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公开等案件频发的重点领域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查找相关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突出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问题就是方向,就是有的放矢的靶子。责任制专题评估坚持以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通过区委、区政府联合会诊,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对症下药”,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对其提出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相关领导、部门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针对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过于集中、农村相关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区领导、区园林绿化局、区农委、各镇等单位认真吸取案件的深刻教训,对自身在教育、监督、制度完善和督促执行等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的问题,逐一认领,迅速行动,立行立改。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评估实效。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区委在以往单纯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报的基础上,通过对典型案例的专题评估,从案件发生的“末端”回到案件发生的“前端”,坚持挖深挖细,深挖案件表象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评估实效,同时也为深入推进区域改革的工作重点提供了有力的参考。针对区市政市容委原主任周某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和西北旺镇皇后店村挪用资金案中反映出的村级财务人员专业性不够、村民主体作用得不到发挥、对集体资产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区委决定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农村城乡一体化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政、事、企分开和财务服务社会化,加大村务公开和三资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督促推进农村自治组织民主监督的落实。
海淀区委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评估这一方式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定期对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评估的长效机制,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更加具体化、明确化,为区委和二级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