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发挥监督职能 明断“家务事”

发挥监督职能 明断“家务事”

——顺义区用好监察建议推动各部门落实责任


  “镇长布置工作时就是要求经贸科、环保办等部门对发现的企业燃煤锅炉都要拆掉,没有具体指定哪个科室牵头负责拆除工作,各科室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工。”

  20173月份之前经贸科负责燃煤锅炉拆除,我是在8月份才知道经贸科有台账的,一些经贸科台账上的锅炉环保办不掌握。”

  这是顺义区纪委区监委在对某镇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启动调查程序时,该镇经贸科和环保办两名负责人在谈话过程中所陈述的内容。

  2017年,顺义区启动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其中一项工作任务就是各镇政府于当年731日前将辖区内各类燃煤锅炉全部拆除。81日,区大气办在检查中发现,某镇有6台锅炉未拆除,其中2台锅炉游离于台账之外。按照《关于北京市顺义区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要求,区大气办将该镇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问题线索向区纪委区监委进行了移送。

  经过初步核实,区纪委区监委认为该镇政府存在燃煤锅炉漏报和拆除不力的问题,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立案。也正是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经贸科、环保办责任不明晰的问题愈发明显,出现了两位科室负责人在谈话过程中依旧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调查人员认为,拆除力度不够、台账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正是造成 “家庭内部矛盾”,最终导致环保责任落实不力的主要原因。

  2017109日,区纪委区监委向该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复查复核,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拆除辖区内的燃煤锅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设机构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内部协调衔接工作。这是区纪委区监委通过监察建议行使监督职能,护航蓝天保卫战的一次生动实践。

  在收到监察建议后,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在强化沟通协调、加大锅炉拆除和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该镇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界限、任务分工和牵头部门。同时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评定范围,并要求各相关科室加强内部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协力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采暖季到来前,该镇已完成所有经营性活动主体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监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针对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处理意见等监察建议,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了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提高效率、转变作风,对及时纠正被监督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监察对象整改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探索更好、更多的有效途径,推动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文/黄媛媛 责编/郭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