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严把“三关”强化问题线索管理

  今年以来,昌平区纪委区监委强化对问题线索的集中处置,实施精细化、科学化、流程化管理,加大线索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水平,确保线索处置效率和质量,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基础保证。


  一是加强管理,严把线索“入口关”。坚持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归口受理的各种渠道转来的所有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一口进出,并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流转全程留痕。

  二是规范流程,严把线索“处置关”。出台《昌平区纪委区监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的暂行规定》,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针对反映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分别由区纪委书记或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排查会,对问题线索逐一确定处置意见,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制作问题线索交办书,交由承办部门按照排查会意见处置。

  三是全程督办,严把线索“后续关”。对交办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问题线索,全程督办,为基层单位协调解决线索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处置结果由联系的监督室进行审核。统一制作线索台账模板,要求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定期上报处置进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后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实现了所有线索收、转、督、报、结全程留痕。(文/杨志勇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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