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分系统管理法”提升信访举报办理效率

 

  近日,海淀区纪委对“信访举报”系统进行设备维护和功能优化,以便更高效地处理各类信访件。2016年以来,区纪委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分系统管理法”,即由专人分别负责街镇系统和委办局系统的信访件,将信访举报的受理、流转、督办、审核等程序实行专人全程管理,切实将信访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分系统加强管理。区纪委按照街镇和委办局(企事业)两个系统对信访举报有关事项进行管理,设立分系统举报管理台账,坚持将每一件信访举报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从信访举报受理、流转、督办、审核等程序由专人全程负责,做到按规定受理报批,及时转办交办,保证了信访举报件的高效办理和安全保密。2016年,全区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167件,处置问题线索426件。

  二是分系统严格督办。强化责任担当,对转办交办件实行联系人跟踪制,区纪委信访室明确一名系统联系人,负责跟踪督办,并随时给予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反馈进展。信访室把严格依法办信的要求贯穿到基层办信的受理、核实、答复等各个环节中,必要时启动“三级督办”机制,及时纠正在程序、时限、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基层办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6年,通过分系统督办,基层有7件信访举报件已转立案。

  三是分系统强化审核。实行初信初访分系统备案制。对转办基层的初信初访件强调首接首办责任制,切实做到逢件必核,形成工作报告报区纪委信访室系统负责人备案。实行查处报结果件预审制,要求其报结果前,需将有关调查材料报区纪委预审,如有调查不客观、材料不齐全、问题未查清等问题,退回做补充调查,严把审结关,确保办理质量。实行区级主审与基层陪审结合制。既全面了解实情、准确办信,又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独立办信能力。通过分系统专人审核,实现对基层信访举报办理的全流程跟踪,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2016年,通过强化审核工作,基层有17件信访举报件经过深挖线索,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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