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严格监督执纪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管局(以下简称“市交管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职能,始终保持执纪办案高压态势。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起1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33%。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开展执纪审查。一是在纪委设立线索举报专线电话,在纪委网站设立纪委书记信箱,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同时,依托市交管局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收集民警违纪违法线索。二是强化涉警线索一报直报,对涉及民警的涉酒、涉刑、事故等敏感信息或突发情况,要求各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纪委。三是强化局属单位“双主动”履职意识,做到不压案、不瞒案。各单位主动发现、主动上报问题数量逐年上升,在2015年同比提升2倍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又同比增加1倍。

  整合相关办案资源,提升执纪审查效能。一方面,与市公安局多个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市交管局职务类违纪案件时常涉及社会人员、侦破难度大等特点,局纪委在先期处置基础上,主动争取市公安局纪委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促进案件的快查快办。另一方面,在交管局内部建立纪委与法制、科信、秩序、车管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由纪委牵头,选调业务能手成立专案组,为查破案件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启动执纪办案综合保障机制,由纪委指导涉案单位加强涉案人员的看护,跟进开展警示教育筹备工作,推进查处、教育、整改等工作同步开展。

  以执纪办案为抓手,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职务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问题隐患,由纪委牵头,组织召开执法工作及队伍管理研讨会,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同时,完善信息化监督体系,按照“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思路,先期将窗口违章处理作为信息化监督的重点和突破口,推动违章处理与监督预警的无缝衔接。通过对全局信息化系统进行梳理,实现数据监测、违规预警、专人核查、纪委督办的联动,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减少违纪问题发生。

  以落实“四种形态”为推动,提升执纪审查整体水平。一是盯住“关键少数”,主动“打招呼”。今年,市交管局对11名正处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和岗位交流,由纪委书记逐一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使其从履职伊始就做到“纪律明、责任清”。二是盯住苗头倾向,主动“咬耳扯袖”。2016年上半年以来,纪委、督察、政工等部门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80余件,针对投诉、信访反映问题,函询1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件,督察整改通知书134件,实施问题追责66人。三是盯住已发违纪问题,主动“动手术”。针对近些年执法队伍中出现的违法销分、私放涉酒人员等问题,市交管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小分队工作机制,完善了涉酒执勤规范化等3个局级防控项目及79个支大队级风险防控项目,并定人定时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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