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四项机制”把准信访举报“晴雨表”
来源:海淀区纪委 时间:2016-04-25
海淀区纪委积极探索信访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方法,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做到线索管理严密化、信访分析常态化、结果运用实效化,切实把准信访举报“晴雨表”。
一是台账管理机制。把收集整合信访举报资源作为实现综合利用的基础夯实打牢,落实信访举报线索“统一归口管理”规定,建立“1+9”台账管理系统,即在每个信访举报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时,建立信访举报件总台账和市纪委交办件台账、转办本委各室督办台账、交办下级件台账、信访监督件台账等九个分台账,对信访件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管理和跟踪管理,确保信访举报资源不流失。
二是线索评估机制。综合信访举报线索来源、问题的性质、对象的职级等情况,将问题线索分为可查性强、可查性一般、可查性差三个等级,对应不同线索等级采取信访室排查、有关业务部门会商、信访领导小组会排查的三级评估方式,集中力量筛查真实度高、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攥指成拳,提高成案率。
三是信息分析机制。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周汇总、月分析、季报告”制度,每周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一次排查汇总,统计基础数据;每月对汇总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跟踪信访发展趋势;每季度撰写一篇信访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信访查办的治本功能。配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行动,提供专项信访问题分析报告,使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四是协调配合机制。根据“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的原则,与组织、检察、国土、审计等部门建立信访举报案件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对复杂、涉及面广的信访举报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问题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实行联合攻坚。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同时,对属于职能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督促其履行职责、源头整改,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合力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