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专题研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近日,海淀区纪委召开执纪审查专题研讨交流会,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专题研讨。以本次会议为开端,海淀区纪委确定了执纪审查工作专题会的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形势任务,汇总调度线索,分析研判趋势,督促推动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各室主任及有关同志参加了此次研讨。“以前对轻微违纪问题关注不够,投入精力不足”,“难点在问题线索和处置方式的研判上”,“要树立看齐跟进意识,强化纪律教育”,“要克服理念、方式、能力和作风的不适应”……与会同志既结合学习,畅谈执纪理念转变和认识调整,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信访监督、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办案重点和力量分配、聚焦执纪审理、强化监督检查、整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力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芦育珠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四种形态”是执纪审查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当前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是推动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二是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要把握好标准和条件,对党员干部要引导、教育、帮助。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四种形态的形成是目标,也是一个艰巨的渐进过程。三是要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挺纪在前,要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政治效果,要坚持惩前毖后推动标本兼治,要提升执纪能力用好纪律戒尺。区纪委的同志要做工作上的专家,工作安排上要扁平化,提高工作效率,要把学习和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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