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全面实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
来源:昌平区纪委 时间:2016-04-13
今年3月1日开始,昌平区全面实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此项工作旨在加强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监督管理,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统一管理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指涉及党的关系或干部任免权限在昌平区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各种材料信息,主要包括信访举报、审计报告、行政处罚、刑事判决、新闻舆论等。
全区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自收、自行发现或者收到其他部门移送、移交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后,统一录入各单位信访举报电子台帐,并填写《上报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登记表》,经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涉及信访举报的报区纪委信访室,其他问题线索报区纪委案管室,遇有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线索随时报送。区纪委信访室和案管室分别负责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区纪委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解等“五类标准”统一研究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并向报送单位反馈,同时,做好督办审核工作。
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后,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的,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监督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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