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以新的执纪理念推动纪律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海淀区纪委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1至11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913件次,初核301件,立案128件,其中新立案120件,结案87件,移送司法机关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立案查处了魏怀中、翟金凤等2起正处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件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窝案”等大要案,在全区形成震慑。

  一是规范审查程序。出台《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对反映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规定(试行)》,对收到的各类反映问题线索中反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反映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实名举报的问题等六类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规范信访举报程序,为信访接待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施信访留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办信水平。编制下发办案工作实务手册,为基层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加强对纪律审查大数据的研判分析,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考评的统计数据,加强“横纵”两方面的综合数据分析,横向分析注重将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考评数据相结合,从调查对象的不同维度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多角度的评估;纵向分析注重将单位历年的数据情况进行比较,对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把握纪律审查的工作重点。

  三是突出抓早抓小。对于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约谈、函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给党员干部及时的警戒、触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累计对12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信访谈话,组织处理50余人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监督执纪,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如今年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轻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的58人,占结案查处79人中的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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