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以法治思维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延庆县纪委 时间:2014-11-21
今年以来,延庆县纪委共审理案件50件,办结46件,处分违纪人员44人,比去年同期上升91%。延庆县纪委不仅在案件审理的量上有所突破,还突出抓好“严”、“细”、“快”,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
注重“严”字当头
案件移送审理后,指定专人对错误事实、办案程序、涉案款物等全面审核把关,审理谈话中仔细核对违纪事实,听取当事人申辩,案件经集体研究审议后撰写审理报告并提出审理意见,报纪委常委会审定。严格执行审理程序,规范案件材料的移送及立卷归档工作,案件调查和审理分别装订成卷。重视处分决定落实,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及相关部门。
在“细”字上动脑筋
在严格把握案件程序的同时,延庆县纪委延伸触角,全面实施案件统一审理。改变以往只审理县纪委直查案件及重处分案件、协审基层自办案件的做法,对全县范围内各级组织查办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由审理室全部进行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及时制定了《延庆县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政问责案件均须经过审理后才能作出行政问责决定。同时,做好涉刑案件的移送配合工作,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案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案件及时相互移送,处理准确到位。
念好“快”字诀
延庆县纪委优化审理程序,树立“抓早抓小、快审快结”的审理工作理念。对法院判刑案件,及时沟通,确认本人的主体身份,依据法院认定的事实,生效的判决、裁定,经研究后直接作出党政纪处理,加快审理节奏,保证审理质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尤其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在遵循审理基本程序的前提下,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审结,及时作出处分,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