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三加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朝阳区认真落实中央、市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作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把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管理纳入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扛在肩上,做实做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委书记积极发挥作用,坚持与受处分人员亲自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变化和工作动态,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帮助其甩掉思想包袱。

  加强回访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加强对公职人员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回访与抓处分执行相结合,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求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及时对相关人员处分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定期开展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重点针对处分决定未入档案,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工资待遇执行等问题,采取限期纠正、约谈、纪律处分等方式,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进一步统一处分执行情况工作标准,建立处分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处分执行情况登记反馈制度。

  加强警示教育,提升社会效果。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已拍摄制作《黑白人生》《税蠹》《瓦砾下的黑金》《蝇蚁之祸》等多部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梳理近三年来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中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录,剪辑成忏悔录合辑视频,向基层单位发放,要求班子成员通过集体观看、个人阅读、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密切联系司法机关,关注典型案件办理进度,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法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继续建立健全教育关怀机制,结合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把教育管理与执纪审查工作相结合,将教育管理作为执纪审查的延伸环节,通过教育管理来监督、评议执纪审查情况。(文/李聿  陈锋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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