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东城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08-24
东城区某街道科员沈某某因受贿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此后,该街道纪工委确定专人定期了解沈某某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提醒组织人事部门关注其工资待遇调整问题,确保在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及时调整工资待遇;沈某某的直管领导对其给予特别关注,定期与其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同时要求他积极参与街道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这是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推进对违纪违法人员再教育的一个缩影。“惩前”为“毖后”,“治病”更“救人”。区纪委区监委努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达到惩处与教育、关心与激励相结合的目的。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针对出问题或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区纪委区监委坚持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教育,帮助出问题的党员干部转化思想,解开心结,唤醒他们的党性、重新找回初心。
一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谈话常态化,在政治上多给予关注关心。教育谈话以严格要求为出发点,以关心爱护为落脚点,充分听取受处分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个人思想状况及近期工作表现,结合受处分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现状,采取面对面“拉家常”等聊天式方法,进行坦诚交谈,鼓励他们畅所欲言,推心置腹谈存在问题,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给予贴心关怀,并提出合理建议。通过与受处分党员干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帮助他们化解心理芥蒂,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二是实行自我教育定期汇报制,加强思想上帮助。定期听取受处分党员干部关于自身思想和工作情况等汇报,肯定其闪光点,指出其不足,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处分,重塑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思想根源,调整好人生坐标,使他们的行为不再偏离党和人民的要求。
三是组织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日常提醒教育、中心组学习、法院旁听案件等时机,正面激励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积极进取,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同时,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他们为人处事应“三省乎己”“三思而行”,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不走歧路与不归路。
四是进行回访教育。在回访教育过程中,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肯定成绩与寻找差距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所犯错误,分析根源和危害,尽快帮助其实现思想转化,以新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谅解和信任。
五是工作上大胆使用。对于受处分党员干部,明确惩罚不是目的,要认识到错误、深刻汲取教训,及时甩掉“包袱”,更加努力地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一批确实改正错误且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经组织选拔任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取得新的业绩。(文/王艳秋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