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剑指农村“小微权力”腐败问题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积极构建村级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启动农村“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是通过全面检查清理集体土地房屋的现状,重点发现查处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出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全面清理“明底账”。区纪委区监委要求7个镇对照“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掌握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建立检查台账,梳理问题。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农经站对全区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合同进行梳理和审核,完善信息平台数据。重点发现合同到期应收回未收回、应终止未终止、应审批未审批继续签订合同等9类问题。

  重点检查“严追究”。区纪委区监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各单位台账、信访反映情况,选取涉及资金量大、租赁期限长、问题较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土地、山林、店面房产等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出借过程中,贪占、截留、私分、冒领相关款项等问题将严肃查处。

  推动整改“促规范”。在对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区委农工委、区农经站牵头,指导各单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出借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海淀区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广泛宣传“造氛围”。区纪委区监委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明年两委换届选举,选取重点案例,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展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巡讲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和阳光用权意识;同时让广大群众了解“小微权力”的重要性和“恣意用权”的危害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营造良好氛围。(文/曹芳  责编/郭云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