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交出2017年九大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成绩单

  2017年,海淀区纪委区监委积极落实市纪委部署,紧扣区委中心工作,紧盯核心区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环保督察等重点任务,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各级干部政治担当,主动作为,交出了2017年九大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成绩单。

  一是以“六不准、三必须”纪律要求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带头遵规守纪的通知》,提出“六不准”、“三必须”纪律规定,督促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解决一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多年的顽瘴痼疾,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以“两个专项”为抓手助力区中心工作。坚持“区委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紧盯核心区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环保督察等区重点任务,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以有力的问责确保了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截至去年底,两个专项治理新立案142件,给予94人党政纪处分,约谈函询169人,给予组织处理242人;问责81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9份。

  三是开展环保专项监督检查。将中央环保督察和北京市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带队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对环保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查处。2017年,区纪委共对19起环保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先后约谈102人、诫勉谈话11人、通报曝光24人,严肃查处了四季青镇和曙光街道不认真办理市环保督查组转办的晨月园小区西门院落内违法建设等典型案件,确保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是开展“三重一大”专项监督检查。及时转发《中共北京市纪委机关、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区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个别单位“三重一大”配套规定不够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等60余个问题。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等结合起来,对各单位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对6起安全生产领域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六是开展街镇专项人员聘用经费违规使用专项整治。针对社区、村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街、镇专项人员聘用经费(各类协管员、信息员及宣传员等)违规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居(村)委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吃空饷、未按照补助标准发放专项经费等问题。发现各类问题243个,督促区综治办等4家单位针对存在的监管不严等问题立行立改,立案10人,涉及违规使用资金700余万元,上缴区财政资金70余万元。

  七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和区纪委区监委检查,发现问题线索60个,初步核实2件,谈话函询58件,对1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八是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服务保障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服务保障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对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1起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了处理。

  九是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酒水、香烟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下发《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酒水、香烟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高发领域,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对19家国企、3个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文/张倩  丛颖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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