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重点查处“小官贪腐”等5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近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发出通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本次专项查处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巡回督查、完善机制。重点查处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重点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势力以及村基层干部违规发展亲属入党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靡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处置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基层执法、监管等领域工作人员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问题,以及公共服务部门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五是严肃查处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要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惩戒问责,形成高压态势。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将此次专项工作纳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内容。

  据了解,去年以来,海淀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或行政问责14人。(文/黄创新 蒋人庆 责任编辑/李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