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推动通报曝光规范化常态化

  近日,门头沟区纪委研究制定《关于违反党纪案件通报曝光暂行规定》,旨在切实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今后门头沟区违反党纪案件将主要通过党内通报和公开曝光两种途径进行通报曝光。党内通报以综合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形式为主,原则上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必要时可随时通报;公开曝光依托门头沟区廉政网、京西时报、门头沟区电视台、《以案为鉴》刊物等载体平台,原则上每月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次。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通报曝光。

  《暂行规定》对通报曝光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通报曝光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提供具体的统计数据和案例分析材料,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对拟通报曝光案件表述是否准确、规范进行把关,由区纪委宣传部负责具体操作实施。全区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参照该制度规定,对本单位自查自办案件及时进行内部通报和网上曝光。(文/房浩;责任编辑/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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