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区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近日,本市各区陆续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标志着此项工作全面启动。结合中央、北京市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各区在检查内容、重点、方式等方面有了新变化。

“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

  为克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年年搞、老一套”的模糊认识和“走形式、搞应付”的错误思想,各区专题研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在总结往年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丰台区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2项,三级指标35项,并采用多种方式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量化考核。顺义区按照镇街,部、委办局、公司、中心、经济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三类考评对象,对评估要点作出分解、细化。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与实际工作息息相关的考核项,删除无关项目,并适当调整分值,使检查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房山区将检查考核分为“自评自查、现场检查、述责述廉、社会调查、反馈总结”五个环节。在自评自查环节,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现场检查由区领导带队,现场听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随机抽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或普通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并查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述责述廉环节由“书面报告”和“现场汇报”组成。社会调查环节将以随机抽样的形式,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旨在通过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亮出来”,把“两个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核心地位“突出来”,促使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细”字着力,创新检查形式

  今年的责任制检查,本市各区结合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细化检查内容,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区域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顺义区在民意调查中,首次增加了网络调查的方式,通过在顺义网城、绿港清风廉政网、清风顺义微信公众号发放问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获取对2016年顺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评价。朝阳区提高民意调查提高评估结果含金量,将基层工作人员、辖区内居民评议情况纳入调查结果,共收集1.4万份民意调查问卷,样本量比去年增加50%,提高结果准确度,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知晓率。

  检查过程中,石景山区抽调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纪委部分领导干部,依托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区纪律作风建设巡察组成立12个检查组,对区属各单位进行普遍检查。通州区扩大检查覆盖面,涵盖了全区96家处级单位的党组织和66家纪检监察组织。平谷区通过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约谈党政一把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西城区根据各检查组反馈的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抽取26家作为重点单位,由区领导带队督导。延庆区针对被查单位特点,重点查阅“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记录、“双早”预警机制、重大工程建设等痕迹化管理方面的资料,确保通过检查反映各单位工作落实效果,体现真实工作水平。

“实”字为重,突出检查重点

  今年的检查考核,各区继续坚持以考促建的思路,进一步突出检查重点,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集中检查作为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契机,通过查找“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密云区细化了40项考核内容,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包括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将信访举报、落实“四种形态”纳入党委班子考核。二是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涵盖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差异化责任清单、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明换届纪律强化执纪审查、深化区镇村三级财务公开等重点工作。海淀区将监督责任的内容全部纳入主体责任之中,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定位。门头沟区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调查发现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被检查单位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廉政风险防控以及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检查结果出炉后,怀柔等区将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自查自评、日常评估、民意调查、现场检查、区领导督查的实际情况,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并将检查结果向区委进行专题报告。同时,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对检查考核结果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检查考核结果向组织部门备案,纳入区委处级班子综合考核和区政府绩效考核成绩,确保责任制检查工作成为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助推器”。

 

(文/北京纪检监察网 王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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