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院:纪检监察工作有“岗位指南”
来源:市三中院 时间:2016-11-09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完成2016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职责手册》和《岗位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推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岗位职责手册》将纪检监察工作划分为领导、信息、信访、督察、调研、教育、文化、统计、内勤和风险防控等10个岗位,并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具体工作”三方面,具体规定了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手册中还设有附件,对制定各岗位职责所依据的规章、制度、规定等进行了罗列和说明。
《岗位操作手册》主要通过“指南”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20余项工作流程进行详细梳理,促进实现“规范工作、细化流程、便于操作”的目的。例如,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中,不仅列明了受理、登记、拟办、报批、转办、回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还注明了信件收取、号码编排、表格填写、转办途径、回复用语、联系方式、系统登录信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工作人员只需按照手册列明的流程操作,即可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市三中院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改革全面铺开的大背景下,《岗位职责手册》和《岗位操作手册》的出台,既有利于科学界定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内容和工作流程,帮助新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又有利于厘清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业务关系,促进部门间分工协作,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合力。下一步,市三中院还将根据落实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对两个手册内容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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