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多举措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监督

  日前,通州区纪委监察局从有关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多起招投标问题入手,逆向查找“病因”,探究共性“病理”。针对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等特点,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向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监督建议函》(以下简称《监督建议函》)。

  针对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可能违规行为以及监督不力等问题,《监督建议函》建议区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管。发改、住建、财政等监督部门要协调配合,抓住关键环节,严查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及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约双方除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外是否有其他违背合同本质的协议问题,严查肢解项目、设置不合理门槛、串通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和惩处制度,严查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投标工作中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问题,严查不法招标代理机构透露招标信息给投标单位并收取好处费问题,严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对部分投标人设卡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要严格监管。严查围标串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管。严查招标文件采用的评标方法是否科学、公平、公正,严查对于招投标资料审查不认真、对投标人打分随意问题,严查评标人被投标单位收买等徇私舞弊问题。

  五是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财政资金损失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查处问责,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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