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六个检查组严查“节日腐败”

  近日,海淀区纪委检查组一行五人来到复兴路某大型商厦团购处,在销售部电脑上查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等销售记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作进一步核实……区纪委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委、区教委、区国资委业务骨干,联合各街镇纪检监察干部、区政府特约监察员30余人组成六个检查组,针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到商场超市、部分区属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区属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不正之风,海淀区委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廉节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海淀区委要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融入到党的活动和日常管理之中,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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