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十三个严禁”挺纪在前过“两节”
来源:东城区纪委 时间:2016-09-14
日前,东城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下发《中共东城区纪委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明确“十三个严禁”,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十三个严禁”即:严禁公款收送烟酒、月饼、花卉、土特产品等节礼和电子礼券;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和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际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占用车辆(租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同时,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党委(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提前提醒,深查细究隐形“四风”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对2016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