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四措并举”助推行政监察工作
来源:石景山区纪委 时间:2016-09-08
近日,石景山区监察局召开工作汇报会,总结今年行政监察、行政问责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项要求,全力推进行政监察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主责部门履职。在提前预防上下功夫,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促进部门履职尽责。在督促担当上下功夫,组织全区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提升政府部门的履职意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动由“弹性问责”转为“常态问责”。推动问责对象从有过问责到庸官问责。加大“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专项治理不重视、走过场的,及时约谈基层单位“一把手”,对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的,严格问责、责令整改。
三是要进一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制定下发《石景山区监察局关于落实<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11类违反行政纪律的问题线索,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拓宽行政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强全区行政管理,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新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变化,与区法制办制定《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建立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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