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为“微权力”量身定制笼子
来源:顺义区纪委 时间:2016-08-26
近日,顺义区采取多项措施,重拳整治“微腐败”现象,探索把农村(社区)干部的“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预防和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筑牢“防火墙”。区纪委与乡镇(街道)纪检部门联动,把加强对农村(社区)干部的廉洁履职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行教育作为日常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区纪委通过官网、官微传递“主旋律”,乡镇(街道)纪检部门通过本单位“廉政大课堂”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引导农村(社区)干部树立“不想腐”的意识。
用好“监测器”。由区纪委牵头,联合乡镇(街道)纪检部门、党风监督员和区政府特约监察员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区纪委不定期抽查、乡镇(街道)纪检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党风监督员和区政府特约监察员定岗定责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实现对“微腐败”行为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管。
管控“风险源”。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社区)重要岗位和重点项目延伸。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对农村(社区)干部实行廉洁履职档案管理,推行农村(社区)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化农村(社区)干部责任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挂帐整改和督查督办,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干部日常行为。
注射“强心剂”。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强化对农村(社区)干部的约谈提醒。乡镇(街道)党委充分发挥“牛鼻子”的作用,定期组织廉洁履职集中谈话,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确保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腐败问题扼杀在“苗头”阶段。
严把“纪律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微腐败”,严肃查处农村(社区)干部违纪案件。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顺义区《关于实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制度的规定》进行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责任,以问责追责倒逼清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