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四项举措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近日,市公安局召开2016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市纪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燕军出席会议。会议要求,下半年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握精神实质,凝聚前进动力。深刻领会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克服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时存在的生搬硬套、脱离实际的弊病,真正将讲话原文作为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警种特点,分析新情况,谋划新思路,解决新问题,使决策部署、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接地气、有活力、显成效。

  二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深化“不敢腐”氛围。继续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在抓“常”“早”“快”“严”上下功夫。要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紧盯干扰首都公安改革和重大执法过错等突出问题开展执纪审查,保障首都公安改革平稳顺利推进,特别是要学习贯彻运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各级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应用,实现风险防控理念、手段和效能的根本转变。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推进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精确管理和精准监督,确保抓早抓小、预防在先。注重对执法问题的跟进风险评估,查找可能或者容易引发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重点环节及表现形式,及时将廉政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比对分析后形成的《廉政风险预警提示》下发相关单位,做好风险排查和管控查处工作。同时,坚持对风险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风险岗位人员的责任、法纪和规范意识。

  四是打造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纪检监察队伍,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下半年,要紧跟中央部署要求和反腐形势现实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市纪委和驻公安部纪检组的部署,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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