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向侵害群众利益顽疾“开刀”

  近日,海淀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围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向侵害群众利益顽疾“开刀”。

  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结合海淀区实际,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确定两项任务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一是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村庄腾退和惠民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二是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基层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执法部门、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案谋私、收受礼金等问题,特别是基层科队站所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集群众之力。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栏,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激发群众监督强大能量。二是编监督之网。将纪律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由区纪委监察局抽调基层纪检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区政府特约监察员组成联合监督组,围绕专项工作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症下药。

  完善机制,强化整治实效。一是建立目标化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各行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机制。设置问题线索台账,逐一明确查办单位、责任人和查办时限,对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深挖“案中案”,努力把案件查细办透。三是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整治工作的价值取向,采取网上测评、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形式调查了解群众满意度,同时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四是建立压力传导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基层查办案件情况、约谈一把手、责令整改等措施,激活基层“神经末梢”。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区纪委定期梳理分析专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进行通报。选取部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敲响警钟形成震慑。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拖延的、不作为的部门和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单位或部门不正之风蔓延、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