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凝神聚力抓作风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时间:2015-01-07
2014年,丰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凝神聚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以上率下,真抓真帶。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出台后,丰台区委迅速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严明若干纪律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面向全区党员干部明确 “七个”严禁、提出37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定,以制度为抓手,打响了强作风、促发展的攻坚战。按照市委的要求,区委领导班子带头立行立改。2014年,区委区政府发文减少了39%,全区性大会压缩了17%;取消了13项行政审批,“三公”经费压缩了50%。全面清理了公车超标,重拳整治“裸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全区各单位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头等大事,纷纷行动起来,118个单位675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二是正风肃纪,雷厉风行。区委作风建设规定出台后,丰台区纪委成立25个监督小组,面向全区46个委办局和21个街乡镇、基层科队站所、对外服务窗口(大厅)、执法监管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对影响较大的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根据明察暗访结果,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基层领导干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开展了十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每整治一类问题、就建立健全一项制度。2014年以来,丰台区纪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10项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管。据统计,2014年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558次,查处查找基层窗口单位“慵懒散”、“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275个,整改率100%。对35个单位和11名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6名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同时,为进一步遏制农村基层干部中“小官巨腐”现象,丰台区纪委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件。
三是心系百姓,常树新风。丰台区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落脚点,时时刻刻让人们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气象。在丰台区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的大厅里,饮水机、医药箱、轮椅、婴儿车、雨伞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务用语标准规范;新开通的“绿通”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孕妇及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办理登记业务。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上学难、上好学”的问题,丰台区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采取名校办分校、教科研机构办附属学校、高校办附属学校以及向优质民办教育机构买服务等合作方式,共建立了20所学校,群众反映强烈的丰台“教育洼地”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丰台区为解决群众“就医难”的问题,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家庭就医新模式,医生与患者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每个月只需一张预约单就可以享受到固定医生的全面服务,这一做法得到市卫生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进行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