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时间:2013-09-02
一是明确行政权力公开程序和方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实施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二是围绕行政权力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和激励机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形式,确保工作效能的持久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