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石景山: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27日下午1点,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微信工作群并没有进入“午休时间”。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莉转发到群内的一篇题为《中共中央时隔近三年再修党纪条例 这些“高压线”不能碰》的文章,引发大家的热烈讨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研究室干部雷思远在学习小组的讨论中这样说到。

  《条例》出台后,区纪委区监委就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部署学习,坚持多管齐下,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习贯彻《条例》不断引向深入。

  提高政治站位,先学一步。在区纪委常委会上组织学习《条例》,会议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先学一步。会议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其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率先学,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深化对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认识。

  坚持多管齐下,学深悟透。充分运用“方圆石景山”微信公众号、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等各类自有媒体,紧跟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权威报道,在全区营造广泛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第一时间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等权威解读等进行推送,以便捷有效的形式多渠道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各项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认真对比《条例》“增、改、删”内容,不仅要知道修改了什么、增加了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这样改、为什么要增加,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注重问题导向,学以致用。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严格自律的标杆,更要以实际行动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执纪执法贯通,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在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把《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带着问题学、联系业务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在提高适用效果上下功夫,通过专题交流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组织知识测试等方式,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在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条例、遵守条例、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工作中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构建石景山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郭鹏强调。

(文/陈庆尧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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