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朝阳:全方位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隔三年再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修订后的《条例》,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提炼新实践新经验,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朝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东胜说。


  新修订的《条例》印发后,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时间下发通知,明确学习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全区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强化率先垂范。各级党委(组)书记、各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出专题部署,着力抓好落实,引领带动好学习工作,将各项学习要求落到实处。潘家园街道工委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处级领导班子集中全员深入学习《条例》全文以及中央纪委对《条例》重要内容的解读,随后分别由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原文以及《看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新在哪》等文章,要求各处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再学习。

  注重融会贯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学习过程中特别注意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此次修订进一步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比如修订后的八十八条,增加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有价证券、股权、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表述,充分体现出《条例》与时俱进,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让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有据可循。”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干部付泽华在学习交流会上谈到。

  确保学习实效。区纪委区监委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教育。加强学习心得体会的交流、互动,通过“清风朝阳”微信公众号将学习资料同步推送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方便随时随地观看学习,并要求各单位通过心得体会、微信群留言等形式及时反馈学习成效。此外,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开展系列集中培训,每位纪(工)委书记都要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地区讲授《条例》主要内容和变化,真正做到把《条例》深学、精学、细学,学懂、学通、学透,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行动自觉。(文/孟祥微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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