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党员干部表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来源:西城区纪委 时间:2018-03-23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在西城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为,对宪法进行相应修改,是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出的迫切要求,顺应时代需要和人民意愿,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修改宪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在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引发了纪检监察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热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人大代表曹立宏说,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对于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张宏伟蓝图绘到底,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有重大现实意义。他表示,作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同志,要带头学习宪法,坚决贯彻落实,在遵守宪法、宣传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等方面做出最大努力;要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对新修改宪法的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宪法宣誓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自觉性,努力推动区域民主法治建设,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徐澜涛说,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需要且应当在新时期为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提供规范、指引和保障。宪法修正案的审议通过,不仅是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更是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抉择。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应当在全面学习宪法修正案的基础上,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将宪法权威在司法审判工作中予以彰显,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是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姚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再一次彰显了全体人民的意愿。身为首都核心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守法、护法、公正执法。
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安扬说,宪法修正案关于监察委员会的条款,以及监察法的出台,是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配套的重大立法,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治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强化“四个意识”,践行“红墙意识”,确保把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学习好、贯彻好,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文/闵杰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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