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市卫生计生委:“四个结合”贯彻执行《问责条例》

  自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纪委,多措并举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旨在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一是结合班子建设,领导带头学习。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十分重视《问责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在党委会上及时传达条例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转发通报内容,要求层层传达,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及时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进行《问责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是结合宣传规划,层层推进落实。开展《问责条例》专题宣传,制作宣传展板、为班子成员和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购买《问责条例》相关书籍,将《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有机整体,推动《问责条例》层层传导、落到实处。同时,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培训班,将《问责条例》作为党支部委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党支部集体学、逐字逐句学,做到学习全覆盖。

  三是结合业务实际,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个别单位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不够细化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单位班子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和制约流程,完善招投标管理、采购、工程基建项目等管理措施。通过班子狠抓落实,带动党员带头落实,守住纪律底线。

  四是结合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通过巡回督导工作,督查各直属党支部执纪问责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切实承担起纪律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进一步规范问责程序和方式,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进行追责,对2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对2起履职不到位的机关人员进行了行政责任追究。强化因履行责任不力而受到追究的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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