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石景山:学习《问责条例》做到“三抓三新”
来源:石景山区纪委 时间:2016-08-04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石景山区纪委迅速行动,通过“三抓三新”的手段,推动《问责条例》学习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抓学习,领会“新信号”。区纪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学习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原原本本学内容,字字句句悟内涵。将《问责条例》内容充实到区级宣讲团讲义中,帮助广大干部进一步系统把握《问责条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集中学、专题学、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确保《问责条例》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问责,构建“新常态”。进一步坚持将责任挺在前面,注重提早预防,完善教育提醒机制,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等六种具体情形作为追责问责的任务清单,探索用活用好《问责条例》规定的七种问责方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使有责必担、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抓落实,力求“新成效”。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动力,推进当前各项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纪律审查,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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