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庭现场成警示课堂

  12月18日,延庆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延庆县旧县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有期徒刑22年。袁学勤挪用公款2487万,受贿68.75万,贪污12.51万,这场倍受关注的“小官巨腐”案件宣判活动中,除被告家属,延庆县15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和农经站站长等相关人员也坐在旁听席上,观看宣判过程,以全新的方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在宣判过程中,整个旁听席鸦雀无声,宣判的每一句话给在场的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少人觉得以这种最“直接”的方式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更能触及灵魂,使人内心受到震撼,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同时,延庆县纪委通过电视台和报社对法庭现场进行了跟踪报道,扩大了警示教育范围,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使警示教育更入脑入心。

  “通过参加宣判过程,看到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制裁,让我更加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张山营镇经管站站长卢艳霞在庭审结束后说。

  四海镇纪委书记贾月忠走出法庭时严肃地说:“参加今天的法庭宣判活动让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的纪委书记,要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强化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让村官贪腐零空间。”

  11月,在袁学勤案件庭审时,延庆县纪委就组织各乡镇及农工委系统相关负责人等140人到现场观看庭审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本次法庭“课堂”是上次警示教育的延伸拓展,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预防“小官巨腐”专项教育活动和廉政法规测试,“三管齐下”,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延庆县纪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利用去年以来县内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启动“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在全县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

  下一步,延庆县纪委将继续通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等形式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同时以平北抗日纪念馆等县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基础打造教育链条,逐步实现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并行的长效教育模式,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性、震撼力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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