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推动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

  近日,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监督重点,针对市文物局落实全市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中国电影博物馆做好本馆修缮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文物执法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

 

  4月16日,巴黎圣母院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市文物局随即启动了安全大检查。4月19日,市文物局召开了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舒小峰传达了蔡奇书记关于做好我市文物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传达了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文物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对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红线、生命线着重进行强调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全市文博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吸取巴黎圣母院焚毁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会后,立即成立由局领导带队,机关有关处室参加的四个联合检查组,对天安门、十三陵、颐和园、孚王府、牛街礼拜寺、报国寺、承恩寺、德胜门箭楼等4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67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内因历史遗留问题居住居民较多,存在用火、用气、用电不规范等问题。如清陆军和海军部旧址、孚王府、皇史宬、醇亲王府北院等文保单位住户多达几百户、少则几十户,均存在生活用火、电、气等安全隐患和私搭乱建现象。二是部分中央单位及企业管理使用的文物单位年久失修,存在多家产权和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保护修缮权责不明等问题。三是部分文物单位安技防设备设施不完善。四是部分宗教文物单位存在明火燃香安全隐患。五是部分文物单位消防设施、应急演练等消防能力较弱。六是个别文物单位周边保护区内存在挖土种树现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文物局与相关文物责任单位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值班、监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制度,协调相关上级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会同市应急局、消防总队、宗教局、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进一步促进文物保护“四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对检查发现的67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56处,限期整改11处;制发文物检查记录49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与文物占用相关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的主体责任。

 

  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就文物部门落实好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文物属地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动态排查文物安全隐患,督促主责单位加大投入,消除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对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指导,分类施策;四是对破坏文物安全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着力解决本市文物安全隐患问题。(文/王中举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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