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四个对应” 督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近期,驻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围绕职能与权力、权力与责任、责任与风险、风险与对策四个对应”,督促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和北京广播电视台党委认真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各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摸清权力底数,实现职能与权力对应。督促市广播电视局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梳理权力清单,将改革前99项行政权力调整为36项,划转、调整职权63项,保留36项,并一一对应到各具体承担处室,确保改革无缝对接,职能运转顺畅。

  厘清责任边界,做到权力与责任对应。督促市广播电视局围绕权力运行节点,梳理汇总责任清单227项,明确责任事项和有关依据,细化追责情形和免责情况,确保“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找准权责风险,实现责任与风险对应。督促市广播电视局围绕宣传管理、电视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8个重点监督领域,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46个;督促市广播电视台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紧盯人、财、物和内容版权等4个重要方面的廉政责任风险点,梳理出新闻采编、影视剧购销、广告经营、大型节目活动等4个重点监督领域,确保风险识别精准,责任到人到岗。

  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风险与对策对应。督促市广播电视局针对梳理出的846个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46项,按照不同风险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控监管体系。督促北京广播电视台党委制定出台《台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台党委履行8项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台党委书记履行4项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台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10项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确保防控措施与风险点一一对应,对权力运行“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文/周熙、彭煌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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