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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在基层】东城: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 东城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12-20

  编者按: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市委常委会贯彻意见精神,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开设“派驻监督在基层”专题,介绍各区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


东城: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全覆盖,把‘两个维护’具体而经常地落实到‘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中,确保政令畅通……”中共东城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报告中强调。东城区强化组织保障,理顺协调机制,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发挥“前哨”作用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对于这起案件,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要是思想上有松懈,平时管理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我会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排查风险、自纠错误,并积极督促整改,推动行业风气改善……”区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肖某某收受贿赂款、违规确认考生报名资格一案案发后,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约谈区人力社保局班子成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诫勉,及时做好案例原因分析,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既紧盯关键少数、以点带面,又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点面结合,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才能真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派驻派出机构与驻在单位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把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督促各级党组(党委)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聚焦主责主业 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在区纪委区监委指导下,我们先后三次开展驻点监督和驻点办案,真正实现‘嵌入式’监督。通过在某公司驻点监督,查实查办多起公车私用问题,其上级公司以此为契机,大力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车监管举措……”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2018年,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及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查处多起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立案4人并均给予党纪处分、进行组织处理2人、问责2人。“针对日常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部分社区留存现金的问题开展清理社区现金余额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2018年,各街道纪工委配合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完成清理社区现金余额专项工作,清理出60.75万现金,发现社区在现金管理使用中的5大类问题,积极督促主责单位和职能部门开展后续工作,并认真排查此次监督检查中的重点问题、逐一核查,初核5件,立案4人。

  各派驻派出机构以宪法、监察法等法律为准则,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统筹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动监察法在驻在单位全面实施的有效方法,使党内监督职能和国家监察职能融合。对监督对象精准“画像”,建立监督对象“廉政档案”,针对驻在单位工作特点细化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台账,选取重点单位驻点监督办案……各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依据东城区《执纪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执纪监督工作要点》等制度,针对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量身施策,有针对性开展“嵌入式”监督。截至1120日,全区各派驻派出机构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44份;发现问题线索19件,立案31件,结案24件。

  加强督促指导 理顺工作机制

  2017年,我按照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从政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201825日,东城区召开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现场述责述廉。根据《关于开展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办法》,每年将抽取不低于总人数20%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作现场述责述廉,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

  区纪委区监委切实肩负起对派驻派出机构直接领导的责任,与各派驻派出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并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制发详实的工作细则制定《关于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工作监督指导的暂行办法》,在工作关系处理、具体业务开展等方面,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日常联系和指导;制发《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派驻派出机构监督执纪工作从数量、质量、效率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建立监督执纪月度通报和季度分析制度,每月初全面统计、通报各派驻派出机构上月问题线索办理、立案、结案、问责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部门对所联系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围绕规范基层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发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

  强化组织保障 提升履职能力

  “通过本次培训,我对于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机制制度、履行派驻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等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今后将充分运用本次培训成果,提高自身履职能力……”2018418日至428日,区纪委区监委委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举办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区内20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在以“如何全面掌握驻在部门‘树木’与‘森林’状况,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驻在部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题的小组研讨中,大家纷纷表示收获满满。

  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加强管理、强化保障、提升素质……多种措施助力派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区纪委区监委研究起草《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法(试行)》《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考察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干部行为规范提出明确的要求;选派1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机关业务部门、市纪委市监委学习锻炼;2018年以来自主和委托举办业务培训13次,均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与机关干部混编排班、一同培训,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全覆盖,并在培训中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性。各组纷纷表示,如今工作起来有了依据、有了方法、有了底气,对于怎样发挥“驻”的优势理解更加透彻,监督工作也切实做到了提质增效。(文/刘怡君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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