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在基层】海淀:派驻监督想为敢为能为擅为

  编者按: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市委常委会贯彻意见精神,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微信开设“派驻监督在基层”专题,介绍各区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

   
  海淀:派驻监督想为敢为能为擅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派驻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淀区纪委区监委于2017年8月实现了对全区63家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一年多来,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完善机制、深化协同、固本强基,开辟了派驻监督工作想为、敢为、能为、擅为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各纪检监察组会议监督1051次,专项监督167次,开展谈话691人次,查办区纪委区监委交办问题线索75件,查办自收问题线索51件,立案31件,函询35起,向被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40余条。

  完善机制,创新工作着力点。在《海淀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纪工作考核办法》基础上,区纪委区监委创新举措,以“四表四标”工作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量化了考核标准,优化了监督模式。通过灵活运用《问题线索转办呈批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报送呈批表》《监督工作情况登记表》《派驻工作报表》四张表,派驻工作被细化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线索处置和请示报告四部分;通过科学制定“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深抓实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情况”“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四项考核指标和分配占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有了具体的落脚点。“四标四表”工作法还得到了扶贫协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盟监委领导的高度赞扬,现已在兴安盟辖区多个旗(县)纪委监委推广使用。

  深化协同,夯实监督支撑点。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发挥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汇总分析、沟通联络等多重作用,推进3个执纪监督室、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根据办公地点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三个片区,由专人联络,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清单所列10类37项内容认真履职,形成“清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的管理模式。严密把控日常监督风险点,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对廉政谈话、一般谈话、诫勉谈话进行分类记录,细化谈话提醒的范围和方式;通过会前了解、会中记录、会后查阅等多种方式履行监督专责;运用月度信息、单双月例会、季度专报和年度调研把准工作脉搏;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对“零约谈”“零办案”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固本强基,拓宽专业知识点。为系统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及早发现问题线索、正确运用抓早抓小预防方法、准确使用党规党纪处理问题的能力,区纪委区监委一方面编印制度规定汇编和派驻工作手册,补齐共性短板,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度;另一方面灵活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派驻机构业务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与此同时,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支持和鼓励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驻在部门的相关业务培训,不定期聘请财务、审计、法律、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方面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努力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法皆通的专家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文/丛颖  张倩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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