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在基层】大兴: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来源:大兴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12-05
编者按: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市委常委会贯彻意见精神,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微信开设“派驻监督在基层”专题,介绍各区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
大兴: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2018年1月的一天,在大兴区艺苑桐城办公区的一间会议室中,大兴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召开组务会,议题只有一个:研究如何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对相关单位的近身监督“探头”作用。
这是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的一个缩影。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区监委所属的16个派驻机构,在疏解整治促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水污染防治、村庄安全、大棚房整治等专项治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实现派驻全覆盖。实行全面派驻是改革的目标之一。据统计,改革前大兴区共有处级单位100余个,但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却不足40家,远远不能满足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大兴区按照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教育和卫生部门,以及服务保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的大兴区机场办三家单位实施单独派驻;对其他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归口派驻改变了“点对点”的单一模式,让纪检监察组“吃一家饭、管多家事”,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无遗漏。
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改革只有进行时。派驻机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和实践,区纪委区监委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体现“派”的权威,发挥派驻机构积极作用方面遇到了很多新问题,暴露了很多不足,与此同时也积累了大量鲜活的经验。这些问题不足和经验都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肥沃土壤。区纪委常委会认真总结,及时固化了一批制度成果,其中特别明确指出了派驻机构作为区纪委区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纪委区监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其人员编制、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考核评优等均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统一管理。同时,在派驻机构设立党支部,接受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的领导和管理。这些措施极大地强化了区纪委区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力。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从改革初期情况看,仍然存在个别派驻机构担当精神不强、监督手段单一等情况,影响了监督效果……面对这些问题,大兴区开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药方。2018年2月以来,区纪委区监委陆续制定印发了以《大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工作规则(试行)》为主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对全区派驻机构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履职方式、制度保障、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初步构建了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的运行机制。与此同时,派驻机构因为长期在被派驻单位工作,一直面临着“回头转”的挑战。因此,区纪委区监委组织派驻机构进行专题学习,对深化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真正发挥好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进行再次明确,夯实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的思想根基。
(文/孙继春 责编/郭毅)